2月17日早上6時32分,凱里市公安局爐碧中心派出所接到電話報警,報警人稱:在自己的早餐店內有一名兒童,疑似走失,請派出所處置。

接警后,值班民警迅速趕往報警人所在的爐山鎮環城東路某早餐店。到達現場后發現一名小男孩,通過報警人的描述,出于職業敏感性,民警初步判斷是走失了。起初這名小男孩一直不愿意說話,經過民警不斷耐心引導,并從附近商店買來零食進行安撫,終于讓小男孩開口,他告訴民警,他在爐山鎮讀幼兒園,住在小姨家里 ,是因為想媽媽了,所以早上醒來后就從小姨家出來想去找媽媽。
為確保孩子的安全,民警將他帶到警車上悉心照看,并立即將相關情況通報給同事進行核實了解。經核實,走失的這名孩子剛滿4周歲,隨父母居住在當地,經過多方打聽,民警聯系上孩子的母親,孩子母親告訴民警,自己和丈夫是做生意的,因為要去外地聯系業務,所以將4歲的兒子交給她妹妹暫時照顧。

直至接到民警電話,孩子的小姨和小姨父才恍然發現,昨晚在床上睡得好好的小侄子忽然不見了,面對匆匆趕到現場的二人,民警對他們進行了嚴厲的批評,并再三叮囑他們一定要照看好孩子,避免發生意外。